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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焦:我市浓墨重彩打造“12.4”法制宣传月
网上收集 2009/12/13 22: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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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我市定于11月18日——12月18日在全市开展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月活动。
一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全发表“12.4”全市法制宣传月宣传活动电视讲话,动员部署全市开展“12.4”宣传活动。
二是12月4日上午在北极阁广场举办百名律师进社区大型广场咨询和群众性大型法治文艺演出活动,演出活动由南京电视台播出。
三是“南京移动杯”青少年法律知识电视大赛已落下帷幕,南京电视台教科频道将于12月5日13:30播出决赛实况。并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组织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收看。
四是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创作作品展播月活动。与市广播电视部门协调,在法制宣传月期间,组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创作的动漫作品,在地铁、公交、分众传媒、户外电子大屏等媒体上进行集中播放。
五是12月中旬组织开展2008-2009年度南京市“法律人在行动”总结表彰活动。对两年来开展“法律人在行动”活动的典型事项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六是组织开展“推进民主规范管理,保障企业科学发展”专题互动活动。市、区县同步开展“推进民主规范管理,保障企业科学发展”(暂定)专题互动活动,与市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一同组织主要执法机关、企业家代表和法学专家等共同参加,围绕依法保障和促进企业发展进行专题交流,增加企业与执法部门的沟通了解,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涉法问题,优化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
七是开展“小手拉大手”交通法规宣传活动。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小手拉大手”为主题的交通法规宣传活动,通过中小学生的”小手”,用亲情的力量来拉动家长的“大手”,共同遵守交通法规,创建和谐家庭。拟印制40万张小标贴分发给全市中小学生,张贴在私家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处。
八是组织发行法制宣传明信片。以药品监督、消防、交通管理等为题材,印制部分法制宣传明信片,向社会各界发放,传播法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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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