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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加强矿补费征缴稽查实现“三促进”
网上收集 2010/1/4 8:51:22 (200)
 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缴工作,征管处、地产中心坚持矿补费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强对矿补费稽查、核查工作,同时切实为矿山企业做好服务,分别与有关矿山企业和所在区县征管部门进行多次沟通,妥善解决存在问题:一是在处理矿山企业欠缴补偿费的同进,进一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矿山企业法人的法律意识。二是在具体处理过程中提出对初犯不处罚、轻犯不处罚、主动整改不处罚的原则;对矿山企业不配合,态度恶劣的,依法加重处罚,以维护法律严肃性,起到震慑效果。三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文书,在追缴工作中具体处理意见集体研究决定,确保补偿费征缴按照到位。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出矿山企业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近200万元,目前大部分已追缴到位。稽查工作有效发挥了促进矿山企业主动上门纳费、促进征管部门规范征收行为、促进矿业秩序走向根本好转的“三促进”作用。(征管处、地产中心)
阅读(200)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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