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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首次对获得认定的外资研发机构兑现奖励政策
网上收集 2010/1/4 10: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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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外资研发机构来宁设立与发展,市科技局对2008年度省科技厅认定的摩托罗拉、朗讯、福特等14家外资研发机构进行了奖励,奖励金额达140万元。
2008年,我市出台了《南京市鼓励外资研发机构发展的若干办法》,开始组织开展外资研发机构省级认定工作。今年首次对认定的14家外资研发机构实施了奖励,此举对进一步鼓励和吸引国外大公司来宁设立研发机构,开放与共享科技资源,加强联合研发,提升研发水平和层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今后,市科技局每年还将继续办理外资研发机构的认定和奖励工作,鼓励更多的国外机构来宁设立研发中心,通过鼓励资源共享、联合研发,培养与国际接轨的技术人才和管理团队,进一步提升我市自主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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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