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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委认真贯彻落实“三不处罚”要求
网上收集 2010/1/4 10:02:55 (193)
  一是组织保障。成立工作小组,积极开展梳理重点环节、分析处罚现状、研究有效措施等各项工作,将对企业轻微违规行为做到“初犯不处罚、轻犯不处罚、主动整改到位不处罚”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措施保障,对委目前实施的54个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分析,梳理出涉及招投标、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类别中的重点环节,结合有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规定,细分为5种不予处罚和4种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并细化了具体操作环节,拟定了处理措施。三是程序保障。在涉企案件的立案、核查阶段,注重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做到调查取证到位。在审查处罚建议时,充分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的违规情节和承受能力,做到实事求是会审。在实施“三不处罚”过程中,依法区分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危害程度,对经教育后仍不改正、危害公共安全、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仍然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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