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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召开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阶段第二次工作会议
网上收集 2010/1/19 9:45:52 (158)
  1月8日,我市召开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阶段第二次工作会议。会上总结交流了排查问题阶段各区县自查工作情况,研究布置重点抽查工作,就做好问题排查阶段工作总结进行动员,为顺利转入整改落实阶段打好基础。会议由纪检组长严宁玉主持,王凯副局长作工作报告,陈勇局长作重要讲话。我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各区县水利(务)局分管局长、市长江河道管理处、市建管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2009年11月底开展排查问题以来,我局各专业工作组及各区县水利(务)局按照任务目标及排查范围,精心组织,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工作,总体进展有序、工作有效。
  会上,王凯副局长回顾总结了排查阶段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对下一步重点抽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排查阶段的目标任务。
  最后,陈勇局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以做好专项治理为契机,加大建设管理力度,促进水利工程建设“决策科学、市场规范、建设有序、制度完善、监管到位”,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四个安全。二是明确排查工作的任务要求。以省水利厅、市政府明确的项目范围进行排查,排查不是简单的任务,而是一项技术性工作,排查过程必须细致。三是明确排查工作的责任和要求。专项治理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很强,要加强对政策的学习研究,把握好政策和业务规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排查工作,排查重点是排查问题,兼顾整改,以在建工程和即将动工的项目作为抽查重点,排查工作要求在本月20日完成。四是进一步促进在建项目规范、有效。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作为我们以后监管的重中之重。整合督查力量,认真仔细地对重点项目进行抽查,为以后的建设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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