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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加大查处酒后驾车 不得降格处理醉酒驾车
网上收集 2009/11/27 22:50:34 (192)
  江苏加大查处酒后驾车 不得降格处理醉酒驾车
  为了整治酒后驾车顽症、进一步加大查禁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江苏省公安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从现在起严格执行省公安厅制定出台的依法从重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五项措施,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快速取证、快速处理、从严处罚,不得以任何理由降格处理。
  这五项措施:
  一是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以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二是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以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至2000元罚款;
  三是对一年内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在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对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一律终身禁驾;
  四是对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律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对公务员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一律抄告所在单位和当地纪检部门,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酒后驾车的,一律纳入企事业单位不良诚信记录。
  江苏从重查处酒后驾车 醉酒驾车一律拘留: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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