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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调整问答
网上收集 2009/12/2 17:40:34 (194)
 职工医保

  一、门诊统筹的具体待遇?

  答:门诊统筹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在门诊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下列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帐户或现金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具体标准如下表:

单位:元   

人员类型

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

最高补助限额

社区

非社区

在职

1500

60%

50%

1500

阅读(194)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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