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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立法保护珍贵地质遗迹
网上收集 2009/12/6 22:35:37 (248)
 南京汤山猿人遗址、六合桂子山石柱林等南京以及全省各地的珍贵地质遗迹,即将得到专门立法保护。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日前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据介绍,我省地质环境条件比较脆弱。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对资源的需求不断加大,长期大规模的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在保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带来了一系列地质环境问题。目前,我省采矿塌陷区面积已超过200平方公里,有限的山体资源地质体貌已受到严重破坏。此外,我省地质遗迹资源丰富,共有7大类19种97处,这些宝贵资源亟待保护。
  
  据悉,《草案》针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山体资源保护、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等问题,制定了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制度。《草案》规定,在地址遗迹保护区内不得修建与地质遗迹保护无关的建筑设施,对已建成并可能对地质遗迹造成污染或破坏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或逐步搬迁;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开山采石、露天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修建墓地等破坏山体地质地貌的工程活动。
阅读(248)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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