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造假币团伙在城中村里租赁地下工厂,购买印刷设备及材料,制造了面额共计4410万元的假币。昨日(20日),该伪造假币团伙7人分别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2年到18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8月,男子陈炳坚和韦小奕(另案处理)密谋在深圳印制假人民币。随后,陈炳坚、韦小奕等人在宝安区钟屋村租赁了厂房设置地下工厂,并到广州市、汕头市及深圳宝安区等地购买印刷设备及材料。
去年11月9日,陈炳坚、韦小奕组织李小林、董文沛、高克松、高克健等人在该地下工厂非法印制2005年版50元面值的假币。据指控,韦奕洪负责帮助打扫印制假币窝点、运送粉碎机到印假窝点并进入印制假币的房间进行查看。11月16日,李小林、董文沛、高克松、高克健等四人正在印制假币时被当场抓获,现场被缴获的假人民币面值共计4410万元。
除参与制造假币外,陈炳坚还出售假币。他与涉案人员罗某(另案处理)经事先商定,以每100元假币卖3元的价格贩卖假币。
作者:深圳在线
深圳市中院一审以伪造货币罪、出售假币罪数罪并罚,判决陈炳坚18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万,其余罪犯分别被判处2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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