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局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迅速行动,攻坚克难,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目前,生产加工环节食品专项整治“两个100%”目标已基本完成,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基本成效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657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其中纳入市场准入管理范围的企业465家,已100%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了QS标志;在特区内已消除“小作坊”,在宝安、龙岗两区尚有33家豆制品、河粉“小作坊”,均全部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并继续改进生产条件,确保在2008年6月30日前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全局共抽查各类食品3299批次,抽查合格率达90.8%,比整治前87.5%的合格率提高了3.3个百分点。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139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062家次,查处食品案件32宗,查获违法食品货值近3万元,吊销7家食品生产小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依据《特别规定》查封了一家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陈村粉生产企业;在前一阶段公告注销103家食品生产小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基础上,近日又对56家生产工艺落后、环境卫生恶劣以及安全隐患严重的食品生产小企业,注销了卫生许可证;强化了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监管,已办理近300家企业的786份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历经一年多,经反复协调、论证、修改,我局组织有关单位起草的《深圳市豆制品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已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该规定突出提出了实施豆制品生产经营规模化、预包装化和冷链化的具体要求,规定的实施将进一步推进我市豆制品产业健康发展;全市原有的65家豆制品生产企业和10个加工区的156个豆制品加工小作坊,经过整治整合,已初步形成26家豆制品生产企业,推动该行业走上了规范化发展的新路。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彻底解决了无证照生产加工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抓好了与街道综合执法的有效衔接。整治期间,全市城管等有关部门已出动执法人员265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182家次,立案查处无证无照食品加工地下窝点110个,形成了执法查处高压态势。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层层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张绮文同志多次组织研究制定整治措施,要求举全局之力,切实把专项整治作为全局系统中心工作来抓。
一是8月27日成立了以张绮文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处室和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结合8月1日下发的《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9月10日研究制定了《深圳市质监局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和进度要求;在广泛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9月18日牵头研究制定并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了《深圳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由我局牵头,与市城管局、各区人民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和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二是9月11日组织召开全局专项整治动员会,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分解落实每一项任务、每一个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加强力量配备,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会后,各分局迅速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组织机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各技术机构大力支持,加班加点,为专项整治的标准审查、检验检测及生产许可审查等工作提供强有力技术保障,初步形成协调一致、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周密部署,立即行动,迅速掀起专项整治工作热潮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局系统雷厉风行,行动迅速,深化以信息建档、监督检验、市场准入、日常巡查、政府回访、执法查处等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生产监管“六项制度”,实现组织领导、人员调配、工作部署、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的五个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打击局面和强大整治合力。
一是动员宣贯,分类指导。9月上旬,我局分辖区组织召开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动员会,传达整治工作有关精神,详细介绍整治部署要求,逐家发放《特别规定》单行本并宣贯有关规定,重点讲解如何有效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现场全部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守法经营。
同时,为确保“两个100%”食品整治目标百分之百完成,我局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情况进行细化,并按照企业证照是否齐全及其生产经营状况,将企业分为四类,实施分类动态监管。其中,Ⅰ类为证照齐全,具有一定规模、工业化生产,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或正在申办生产许可证的企业;Ⅱ类为证照齐全,但基本条件尚有欠缺,整改改造后可能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Ⅲ类为证照齐全,但条件较差,申领生产许可证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以及总局、省局尚未明确是否纳入许可范围的企业;Ⅳ类为证照不全的企业。为此,我局指定专人逐项工作抓落实,逐家企业抓督促,确保Ⅰ类、Ⅱ类企业尽快取证,重点帮扶Ⅲ类有条件整改的企业加快整改获证,对无法整改的Ⅲ类或证照不全的Ⅳ类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或实施查处取缔。
11月份,当整治工作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对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的处理意见》,对未取证企业实施分类处理,并要求对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食品生产加工场所,依据《特别规定》坚决予以查封。
二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整治工作启动之初,我局就将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和生产许可合理性审查统一在市民中心办事窗口办理,要求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积极指导企业做好材料准备,实现标准审查与备案有效衔接,既方便了企业,又提高了效率;进一步整合了全市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资源,发布审查廉政规定,成立审查员工作组和审查工作技术组,取消所有休假和请假,全力以赴开展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进一步优化许可流程,缩短现场核查及发证检验时限,协调好食品生产许可与卫生许可的有机衔接,确保许可审查科学与高效,如要求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发出后立即启动审查工作,并要求在企业能够接受现场审查2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现场核查,检验机构在接到样品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证检验和出具报告的工作,检验周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按规定检验时间出具报告。
三是重心下移,靠前指挥。整治期间,局领导经常深入到各分局,靠前指挥,在基层一线现场参与并指导专项整治工作。中秋、国庆节前夕,张绮文局长带队检查我市月饼、豆制品、液态奶等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了企业原材料进厂、环境卫生状况、生产工艺流程、质量卫生管理、检验设备与能力等重点环节,确保应节食品供应的质量安全;9月下旬,分管局领导带领有关处室负责人对列入省重点监管名单的晨光乳业有限公司首次16天驻厂监管的“四查四核”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组织市液态奶监管领导小组对全市液态奶生产、流通领域安全状况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局领导还多次带队对全市河粉、米粉、肉制品及豆制品等生产加工小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督促企业抓紧进行生产改造,指导分局强力推进整治工作。
同时,为抢时间、抓进度,我局切实做到重心下移,充实基层力量,派出了以有关处室负责人任组长的三个生产许可技术专家组,分赴宝安、龙岗和特区内食品企业与分局同志一起上门帮扶,对未申报企业逐家动员并开展预审,提出整改要求,然后由各分局督促企业抓紧完成整改并申报,取得了明显效果。
四是加大抽查力度,启动实施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及不合格食品加严检验。2007年我局切实加大了食品监督抽查和卫生监测的覆盖面,确保每季度对所有食品生产企业主要产品至少抽查一次。今年以来,全局共抽查我市生产加工的各类食品6644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0.5%,比去年86.5%的合格率提高了4个百分点,抽样数量较去年增长103.7%。同时,我局在对存在严重质量卫生安全问题的食品实施后处理过程中,对企业负责人实施约谈,并启动加严检验,确保连续三次检验合格,方可正常生产。目前,全局已对近30家食品企业生产的不合格食品启动实施了加严检验,有力推动了企业对存在的食品质量卫生安全问题进行积极整改。例如,今年5~7月份我市速冻米面产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出率达到22.8%,产品抽查合格率仅71.4%,对此我局立即组织召开行业质量分析会,约谈企业负责人,并启动实施加严检验,经过三个多月的整治,目前速冻米面食品抽查合格率达到了100%。
五是保持执法查处高压态势,强化添加剂使用备案监管。专项整治期间,我局进一步加强与各区政府、基层组织以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抓好街道综合执法的有效衔接,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初步形成“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为从源头保证饮用水安全,我局还开展了饮水机专项检查,查封加热罐存在铅超标问题的饮水机3000多台,着力规范饮水机行业秩序。我局还进一步加强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工作,强化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提高添加剂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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