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楼交易急需创新
■侯科昌
“中天置业”恶性出局,引发整个行业信任危机。笔者认为行业模式创新势在必行。
地铺模式是基于二手楼中介业务的“渠道”网络化的内在要求而形成的。其合理性在于就近收盘吸客、业务依托、信息资源网点共享互动和品牌宣传,但其弊端在于对于经纪业这样一个以经纪人为核心(并非是以中介机构为核心)的、非常个性化的业务来讲,资本与劳动在佣金分配上严重扭曲失衡。尤其是当市场因炒作严重变态、中介机构太过依赖炒客佣金、客户的购房款去疯狂扩张开铺、搞人海战术、继续粗放式经营的时候。这种因由地铺模式内在机理而不可避免的诚信问题就会由普遍的个体的不诚信演变为机构的不诚信。
70年代,香港老一代房地产中介只能用最原始的、一家一家开地铺的办法,通过“打街霸”这种高资源占用的低层次竞争经营二手楼中介业务。而现在,因为互联网的高度普及,试问以信息交互为核心的二手楼中介业务还需要如此不计成本地疯狂开铺吗?这不仅暴露出行业暴利与不规范经营催生的粗放式经营的严重弊端;也多少透出一些因为行业门槛低造成的创新缺乏和盲从。
例如“房地产独立经纪人”模式就是一种创新。在运营“地产街-独立经纪人中心”的过程中,通过大幅度降低经营成本和进行严格的银行“资金监管”,不仅大大降低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而且大幅度提高经纪人收入,进而促进经纪人的诚信度和服务专业水平的不断提高。通过收入的根本改变使得一线经纪人诚信自律,而不是通过传统地铺模式下的“管制”、“教育”。
告别“地铺模式”,着手经营创新。这是“中天事件”后的深圳中介行业应该做的。(作者系深圳地产独立经纪创始人、资深专家)
反思中介“三宗罪”
■高海燕
“中天事件”作为一个失败的商业案例正被置于一股公共评论潮中,纵观所有舆论,主要的关注点还是在中天企业和具体责任人本身,相关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甚至一些中介企业都在和“中天”撇清关系,有的甚至积极参与声讨。显然,要想切割具体责任容易,可是作为一个行业特征的危机,要想切断关联是完全不可能的。
其一、中介行业的商业模式需要反思。在一个非理性市场的条件下,在房地产市场虚假繁荣的推动下,中介行业的商业模式在最近两年走向异化。
其二、中介行业的类金融问题需要警惕。当一个中介行业有可能规模化的吸纳公众资金或者资产并能拥有一定处置周期的时候,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应该予以警惕,并要及时给予管理、标准和方式上的指引。
同时,中介行业的监管问题需要加强和创新。毫无疑问,在过去的两年里,行业的快速扩张显然是一个健康的市场和规范的商业模式所不能承受的。从市场总量上讲,整体行业交易额所能产生的佣金是根本抵消不了一个行业的基本支出的。可是整个行业却一直在被放任地发展。显然,相关部门对新兴市场缺乏及时的管理反应。
中天企业是个案,但“中天事件”却不是个案,该案例的曝光,事实上已经带来了阶段性的行业危机。中介行业应该以此作为契机,重新建设行业价值,回归本位。无论是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补位也好,还是行业本身在业务模式的创新也好,最紧要和最基本的必须得到保证,一个是交易评估的公共化和标准化,一个是置业者的资金安全。
阅读(164)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