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工作十二载一朝被辞无补偿》追踪报道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回应本报报道,表示正在加强新法宣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个别企业出现为规避新法盲目裁员的现象,深圳特区报及时报道追踪其中的典型案件,对劳资双方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的理解,知法守法,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会进一步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开展各项检查,让新法更加深入民心。
为新法实施做好工作
龚先生1996年6月1日就到深圳龙岗区的一间五金工厂工作,最近离开工厂。他认为,厂方是在规避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将他辞退的,他申请了劳动仲裁。厂方认为他是合同到期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后,自动离厂的,因此无需为他支付任何补偿金。本报以《辛苦工作十二载一朝被辞无补偿》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此案例报道后,产生强烈反响,不少专家就此案发表了意见。经过调解,龚先生获得补偿金3.2万元。昨天(28日),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此案件十分重视,有关负责人迅速组织调查组前去了解情况。该案刚结案,和龚先生一起申请仲裁的工友王女士也于11月27日晚上,领到了1万多元的补偿金,她的丈夫领到3000多元补偿金。
“新法实施前,个别企业作出一些应对新法的过激行动,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对新法的条款的理解有偏差。我们各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在积极做好各项工作,迎接新法实施。”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劳动合同法》颁布后,从7月开始,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也组织用人单位的负责人、用人单位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员工骨干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从7月至今,已有近50万人次接受培训,此后,还展开了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收到较好的效果。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在媒体、公交车发放公益性广告,制作法律专题节目,继续组织工作人员在我市六区各街道闹市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继续发放数十万册《劳动合同法》单行本、《劳动合同法须知》和知识挂图,尽快修改发行《劳动合同法》问答。
这位负责人说,在劳动监管工作方面,劳动保障部门积极拓宽信访渠道,加大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的检查力度,目前正在开展“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据初步统计,我市已有670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针对新法,目前,有关部门将推出深圳市劳动合同、深圳市集体合同、深圳市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深圳市桑拿按摩劳动合同等七个劳动合同标准文本,目前已征求各界人士意见,正在修改完善中,预计于12月公布。另外,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打击非法用工等专项行动也在开展,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为明年顺利实施《劳动合同法》创造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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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