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称不是故意撞人
今年9月28日下午,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金喜明当庭承认自己有罪,但不是故意杀人罪。他说他开了将近20年的车,两次因交通事故纠纷被对方殴打得很厉害,其中有次刮到别人的车,结果对方下来七八个人把他拉下车暴打了一顿,住了两个月医院才治好,给他留下了心理阴影。案发时对方几个人爬上他的车,想把他拉下车,他们喝了酒想恶意攻击自己。“我很紧张、很害怕、很惊慌失措,我开车只是想把他们逼开。我没有想过要撞死他们,而且他们完全有时间可以躲开,因为他们是面对货柜车的,可以看到我起步,而且有三、四秒的时间可以躲避,没想到他们躲不开!”
后悔冲动毁了幸福的家
金喜明悔恨地说,案发地点离他家只有100米,当时他卸完了货,老婆打电话说已经做好了饭,他是开车回家去吃饭的,没想到一时冲动酿下大祸,从此再没机会回到那个幸福的家。其律师辩护称金喜明家族有精神病史。
检察机关则指出,经鉴定金喜明案发时精神方面没有问题。有幸存的受害人和目击者作证称,当时金喜明两次倒车想撞小车上的人,车速很快,而且打开了大灯,灯光照得他们睁不开眼睛,难以躲避撞击。当时金喜明没有闪灯表示要开车,也没有按喇叭,受害人难以预料车会突然撞过来。昨日下午,金喜明和其弟弟再次被押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法官依法对其进行宣判:金喜明故意杀人罪刑事责成立,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弟金喜庆窝藏罪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在整个宣判过程中,金喜明面无表情。在宣判后,他没有当庭表示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