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0日从市政策性出租住房清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8名没说明理由的占房不退者被公开曝光。
为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策性出租住房管理,确保完成今年市政府提出的十件“民生实事”工作任务,从2007年10 月起,深圳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策性出租住房的清退工作。截至11月30日,清退工作已取得成效。全市已收回1145套政策性出租住房,租户承诺近期退房的有448套。其中,市国土房产局已收回政策性出租住房912套,承诺近期退房的有159套;市公安局、教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收回70套政策性出租住房,承诺近期退房的有85套;各区政府积极开展了清退工作,共收回163套政策性出租住房,承诺近期退房的有204套。
市政策性出租住房清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清房办)于2007年11月12日向市政府报告了政策性出租住房清退工作的进展情况。根据市政府要求和市领导批示,市清房办于11月19日、12月3日、12月5日分别召开了由市国土房产局、市监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以及各区有关同志参加的协调会议,对全市清退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具体安排,对各区政府和市国土房产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的清退工作进行了督促、通报,明确清退工作要求,统一各部门对清退工作的认识,要求各部门按照市政府要求和市领导批示强力推进清退工作,实现善始善终、应退必退的目标。
各区政府和市国土房产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组织系统内的政策性出租住房的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开展清退工作,安排人员仔细核查出租合同,上门核对承租户信息,根据统计的租户信息提交到产权登记部门进入信息库查询租户个人及配偶名下已有的房产信息,列出已有房产的租户名单。对于不符合条件承租、违规转租的租户及非法占有人通过电话及书面通知的方式督促其退回或搬出政策性出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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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经电话及书面通知仍未退房且未说明理由的租户名单上报至市清房办。11月28日,市清房办将市国土房产局上报的42户未退房且未说明理由的租户名单分别向其所在的20家部门或单位发出了书面通报,督促各部门或单位加强工作力度,作好思想工作,催促其单位的人员限期退房。截止11月30日下午,42户未退房且未说明理由的租户中已有34户退房或承诺退房,剩余8户未退房且未说明理由的租户及住房信息为:兰蔚,福田区梅林三村002栋0808房;高洁,福田区梅林四村005栋0308房;吴正平,福田区梅林四村006栋0509房;付培之,罗湖区景贝北A区003栋0410房;谷昕,福田区景田南ZHL栋0514房;刘勇,福田区莲花二村039栋0607房;邹德培,福田区黄木岗东014栋0409房;孙乐,福田区梅林二村ZHL栋0417房。
市清房办将督促各部门和单位对于承诺退房的租户要明确退房期限,并且政策性出租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要保持对承诺退房的租户动态跟踪,及时督促。同时,市清房办将督促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将租户承诺退房的期限、原因等信息在租户所在单位公布,接受监督,防止变相拖延或逃避退租行为的出现。对于承诺期到期后仍不退房的,市清房办将对其名单及租房信息进行通报。
市清房办将依据各部门及单位上报的信息,深入到各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抽查已清退的住房情况,尤其是要检查现有出租房的承租户信息。通过强化清退结果的核查,确保清退工作的深入及有效开展,确保清退结果的真实性、全面性。
市国土房产局将严格规范政策性出租住房的申请条件及程序,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出租住房管理制度,研究提高政策性出租住房租金标准,完善政策性住房租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租赁合同的日常管理及跟踪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