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下午,本网记者与欧阳小姐取得联系。欧阳小姐也是从记者口中得知结果的,当天中午她已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的结果告诉了在湖南的老父亲。
接到本网记者电话的欧阳小姐比较平静。她说,“自己肯定不会兴高采烈,甚至不想再想起这件事情。” 她特别要感谢最先报道钱军打人事件的深圳特区报以及随后跟进的众多媒体。
至于钱军要求重新鉴定的理由(即钱军所说,被害人欧阳某某右耳鼓膜外伤性穿孔是其所为还是他因所致不明确,请求重新鉴定),欧阳小姐认为这个理由太无聊。为了怕老父亲有情绪波动,钱军要求重新进行鉴定的事情,欧阳小姐没有告诉父亲。
整个事情,在欧阳小姐看来,钱军折腾了这么久还是维持原判,他还是挺“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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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最新消息:钱军案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由福田区检察院在一审提起公诉的钱军故意伤害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至此,震惊深圳社会各界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钱军殴打老人案”终于划上句号。
2007年4月13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钱军酒后驾驶一辆轿车在福田区万科金色家园二期面包店前路边倒车时撞倒了已年过六旬的被害人欧阳老人。被害人提出送其到医院就医,并想拉开车门上车。钱军拒绝被害人的要求后,即对其面部、腹部等部位进行长达16分钟的殴打,并要求被害人下跪。经鉴定,被害人右耳鼓膜外伤性穿孔及面部、膝盖部等多处受伤,已经构成轻伤。事发后,经双方多次调解,钱军口头同意欧阳老人提出的一次性赔偿10万元人民币的要求,却突然借故离开深圳。2007年6月,钱军野蛮殴打老人的监控视频被网站披露。其手段之残忍、情节之恶劣,引起广大市民的强烈关注和愤慨。

2007年6月17日,经过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钱军在安徽落网。2007年6月22日,犯罪嫌疑人钱军被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后由公安部门正式移交到福田检方,并被检方受理和审查起诉。福田区法院经过3个半小时的庭审,作出一审判决:检察机关指控钱军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钱军当庭表示上诉,认为被害人欧阳某某右耳鼓膜外伤性穿孔是其所为还是他因所致不明确,请求重新鉴定;并以其在醉酒状态下误认为被害人欧阳某某是“撞车党”而过失伤人,且有自首和积极协商赔
从轻情节为由,请求二审法院改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给予缓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后认为,钱军无任何证据证实欧阳某某在被钱军殴打后又遭受过其他外力伤害,对钱军重新鉴定的申请不予采纳。原判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对其量刑,量刑适当。钱军请求改判轻刑的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因此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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