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准逮捕吴某某。2007年9月2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男)与被害人白某(女)通过QQ结识。某日聊天时,吴某某要求白某与其裸聊,白某同意后,吴某某则通过网络视频拍摄到白某的多张裸照。次日,吴某某利用上述裸照向对白某索要2万元人民币,并威胁白某,如不给钱,将会把裸照发到网上并交给白某的丈夫。白某因惧怕裸照曝光,遂向吴某某汇款2万元人民币。
2007年11月3日,吴某某以同样手段再次向白某索要人民币2.7万元,白某发觉破财不能消灾,遂报案。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于2007年11月29日将吴某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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