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房屋”一直以来都是最为紧俏的商品,庞大的房屋租赁市场由此产生,有人打起了以房子为“诱饵”赚钱的主意。
2007年9月14日,袁某某租下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某小区C栋1110房,准备用于转租诈骗钱财。袁某某的如意算盘是,收取租客租金和押金后玩失踪,然后再与其他租客签订租房合同,收取租金和押金……达到一房同时租给多个租客的“一本万利”的目的。
同年10月10日,袁某某化名“李广进”,以房东身份在某网站上发布出租该房的信息。10月11日,被害人孙某某、孙某(女)通过该网站上的信息与袁某某联系后,交给袁某某500元人民币的租房押金。10月12日晚,袁某某以假名“李广进”与两被害人签订租房合同并又收取房租及押金人民币5500元。按合同约定,袁某某应于合同签订两天后交房,但袁某某一直推托人在外地,不肯交房。至10月17日晚,当袁某某欲将该房再做“诱饵”“出租”给其他人准备再次进行诈骗时,被被害人抓获。日前,福田区检察院已依法以诈骗罪对袁某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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