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过调查没有发现华为事件存在违法行为。” 在12月24日下午深圳市召开的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上,华为“辞职门”事件成为媒体关注焦点,深圳市总工会和深圳市劳动保障局首次对该事件进行正面回应,表示调查此事中没有发现华为违法行为,深圳市总工会正在指导华为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今年11月份,有媒体报道称,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对工作满8年以上的员工,提出在明年元旦前主动辞职的要求,有超过7000名老员工需要逐步完成“先辞职再竞岗”工作,辞职后再与华为公司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华为是著名的标杆企业,因此,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在社会上引起轰动,华为的这一举动被认为是在规避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
在当天的动员会上,有媒体就“华为是否违法”询问有关部门。对此,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回应称,在调查华为整个“辞职门”事件中,没有发现华为违法行为,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也没有接到华为员工投诉,目前华为内部没有出现员工罢工、怠工现象,内部稳定。但不能否认,华为这一事件客观上引起了社会震荡,让其他企业密切关注。因此,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也将进一步密切关注、跟踪这一事件进展,华为如出现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和查处。
深圳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经过调查发现,华为辞职事件从2006年12月就开始计划安排,到2007年5月开始实施,此事过去半年多后,媒体于11月份开始关注此事。“《劳动合同法》是今年6月底颁布的,我们调查认为,华为这次辞职安排并不是针对新《劳动合同法》采取的行为,没有违法,员工内部也持欢迎态度。”深圳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称,他们在调查过程中曾向华为提出建议,员工可以选择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退回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拿回原来的员工牌,“但至今为止,没有员工这样做。”该负责人说,深圳市总工会正在指导华为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要求华为在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讨论,由职工一起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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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