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第一年,深圳市劳动保障局2月3日表示,将推出八大措施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力争今年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到95%以上。
措施一:全面完成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
2008年是深圳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三年,劳动保障部门要以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稳步推进,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到95%以上。
措施二:深入开展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签约行动
根据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深圳将以劳务工为重点,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建筑行业劳动合同参考文本,为企业提供专项指导,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消除不签劳动合同的死角和薄弱点。
措施三:大力推行劳动合同签收公示制度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将下发了工作意见,大力推行劳动合同签收公示制度,带动企业认真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指导企业通过单位内部信息网络、电视、厂报、墙报等形式,规范企业和员工积极履行劳动合同的订立义务。
措施四:建立劳动合同书面明示化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的管理均要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完善企业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措施。深圳劳动保障局拟配合新法实施,制作格式化的合同管理文书,如职工名册,合同签收表、合同变更、合同终止和解除说明书等,登录在该局网站上,帮助企业与员工顺利实施新法。
措施五:努力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
深圳劳动保障局表示,2008年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要达到4000家;力争在已建工会的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在未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集中的区域建立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使集体合同制度基本覆盖各类企业,集体合同履约率明显提高。
措施六:举办“《劳动合同法》与深圳”论坛
由深圳市劳动保障局牵头,深圳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配合共同举办这一论坛。邀请学者、法律工作者、企业家、劳动部门、工会工作人员,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为主线,从不同的视角探讨新法实施后深圳的积极应对及所采取的对策。
措施七: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把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明年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重点之一,加强宣传和指导,开展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选择一些规模大的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试点,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操作方法,同时探讨研究企业工资增长机制方式,选择3至5家开展工资增长机制的试点工作,逐步建立企业工资分配的共决机制。
措施八:跟踪研究新法实施后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加强研究新法实施中的热点问题。密切跟踪新法实施中的社会动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如运输行业挂靠行为的用工关系、证券行业的客户经理、事业单位的兼职教师的用工关系确认等问题,提出有预见性、系统性的具体措施。二是开展工时制度的实施现状、存在问题调研,分析研究,提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对策与建议。三是开展《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调研。新法实施后,将对企业的管理观念、管理重心、管理方式产生深刻和重大影响。劳动保障部门拟于今年5月开展《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调研,全面掌握深圳市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调研,重点研究热点与突出问题,建立与《劳动合同法》相衔接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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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