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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进驾校可考驾照》后续报道 市民:省时省事
网上收集 2008/1/4 14:35:14 (117)

1月3日,记者报道《不进驾校可考驾照》后,在读者中引起轩然大波,读者和网友纷纷热议此事,大多数读者和网友都赞成深圳市车管所接受“散学”报名,认为不进驾校报考驾照省时省事还经济。

    市民:散学早该推出

    “现在的学历文凭,如大学本科、研究生,都可以自学和自考,驾照为什么不能自学、自考呢?”市民郑先生昨天在电话中气愤地说,因为他爸是一名老司机,他大学以前就在老家学会了开车,可前年毕业后到深圳,他到车管所咨询得知,即使自己会开车,也得到到驾校培训。结果他不得不花了近3000元,在一驾校报名走过场,然后才把驾驶证拿到手。“‘散学’早就应该推出,每年都有不少考驾照者花这种冤枉钱。”郑先生认为车管部门只是需要对驾照考试严格把关,而不应该在学习渠道上有所限制。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的黄律师在电话中表示,深圳车管所接受散学报名,也是执行行政许可法的体现,原来广东境内要求考驾照必须出具《驾校培训记录》,属于私自增设行政许可的行为。公民在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前提下,有权利选择驾驶技术学习的途径。公安和交通部门,应该对驾照考试严格把关,而不是培训。更不应该通过行政决定来限制公民的自主选择权。而且,行政许可法也有规定,对于公民特定的资格考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考前培训。

 

 
   网友:打破利益格局

    本报独家披露深圳市民个人可报考驾校的消息后,也被各大门户网站和专业网站转载,并引起网友们的热议。

    一些熟知驾校内幕的人士还在网上指出:驾校和驾驶证考试、颁证、管理部门之间,存在一条几乎完全公开的利益输送链。虽然目前驾校从表面上看,似乎是社会力量在办,但仍有许多是由行政部门在办,并未脱钩,仍在参股分红;有些即使是已经脱钩,但也和这些行政部门关系密切。在驾驶培训高额利润的驱动下,有关部门通过增设行政许可等手段,剥夺了公民学习驾驶技术的其他选择权,形成了对驾照考试培训的垄断,堂而皇之地将巨大的利益输往驾校。“可以‘散学’名义申领驾照,而且,意味着从驾校到驾照,从部门到企业的一条利益链的断裂。这对于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还公民驾驶技术学习的自主选择权,无疑意义重大。”

    还有不少网民认为,现在驾校的培训主要式,纯粹是应该考试,就是为了让学员考试过关拿到驾驶证,而没有正确认真地培训学员如何规范驾驶车辆及如何做个文明的驾驶员。

    解读

    驾校:“自考”≠“自学”

    “我们的教练员才靠得住”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驾校负责人认为,学车不仅是拿一张证书,更是一个系统学习驾车技能的过程。考驾照那部分技能,仅仅是一名合格驾驶员必须具备的一部分技能,除此之外还要学习许多技能。“放开驾培管理,只会带来更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因为现在‘散学’大多通过家人或朋友来学,但驾驶员不等于教练员,会开车也不代表能做一名合格的教练员。很多驾驶员本身的动作都不规范,如何能教好别人呢?”

    这位负责人表示,驾校的教练员都经过专门培训,有教练上岗证,每两年还要进行复训。这样才能培训出合格的驾驶员。昨天下午,记者来龙珠大道旁边的一驾校训练场,记者随机采访了20多名学员,一小部分学员认为还是需要驾校培训。

    “我爱人会开车,但我开他的车学习时,他在车上不停地呵斥,让我驾起车来太紧张。所以我情愿到驾校报名,教练还是教得规范和细心一点。学车还是仔细点好,出一点点问题,可是要命的。”市民赵小姐称。

    现场还有部分学员认为,个人可以报考驾照是好,但如果家中没车“自学”驾驶,去哪里找教练车?如果借人家的车子,撞了怎么办?

“拿私家车学是无证驾驶”

    昨天,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市民对“散学”的理解就是不去驾校学习,而是亲朋好友拿私家车教驾驶技术。

    业内人士指出:这种想法完全不对。“如果偷偷拿私家车练技术,属于无证驾车。交通法规定学车只能使用教练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深圳市民樵彬以前在部队接受过培训,并取得驾驶证,他的‘散学’不等同于无证驾车。”

    “不是教练不能带人练车”

    还有市民认为,如果不上驾校,跟着自己的亲戚朋友学驾驶太自由了,想什么时候学就什么时候学,想怎么学就怎么学,多久学会都没有关系。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不上驾校不等于不要驾驶培训。如果拿私家车练,必须到交通运输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加副刹、喷涂斑马条纹、申请学员牌照、喷涂“慢”等相关规定将车改装为教练车。此外,驾驶员也无权教学员练车,只有取得驾驶教练资格的驾驶员才有资格教学。

    “学车要去正式训练场”

    不少市民认为,“散学”就是开着朋友的车在公共道路上学习。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深圳出台过相关规定,所有教练车必须进入正式训练场,汽车培训的练习场所不得进入公共道路范围。

阅读(117)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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