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晶报消息 花钱买了房子却不能住,卖主将此房拿来出租,自己还被卖主告上了法庭。昨日(2008年1月5日),市民阮先生致电晶报,向记者讲述他的这桩烦心事。
房里住着陌生人
昨日下午,市民阮先生致电晶报称,自己几年没住的房子竟然被卖主拿来出租,房间里现在住着几个陌生人。
阮先生的房子位于布吉街道白鸽笼工业区。记者在现场看到,该房子不是在住宅小区内,那里只有一栋8层高的楼房,楼上的招牌上写着“超群宾馆”。阮先生说,他的房子就在5楼512房。现在他和妻子进不了房间,因为门锁已经被换了,屋内还住着一户人家。
记者上楼看到,在阮先生的房前,防盗门紧闭而内门却敞开着。透过防盗门的缝隙,记者看到一双白色的旅游鞋放在门口,房间地板上放着一张垫子,上面睡着人。
听到门外的动静,一名女子开门出来,大声说:“你们要干什么?”看到阮先生夫妇,该女子不由分说将门关闭,还说有事去找公司,不要再来骚扰他们,否则她就报警。
已被出租一年以上
阮先生说,他和妻子是前天晚上回到深圳的。昨天中午,他们想看看好几年没住的房子现在怎么样了,没想到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
据阮先生介绍,他和妻子王女士来自海南。2001年,他们在布吉白鸽笼工业区买了超群大厦5层的一套单身公寓。这套公寓建筑面积为35.60平方米,总价10.7万多元。买房后,他们进行了装修,还在房里住了一年多。2002年,因为某种原因他和妻子返回海南,之后房子就一直空着。
发现有人住在自己的房子里,阮先生立即找到保安询问情况。阮先生称,保安告诉他,他的房子是被超群公司出租出去的。这名保安告诉记者,现在住在512房间的租客姓蒋,他们究竟在这里住了多久自己也不清楚,只知道自己一年多前来这里上班时,蒋小姐他们就住在这里,一直到现在。
业主被卖主告上法庭
阮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两份材料,一份是“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另一份则是龙岗区人民法院开具的传票。
在这份买卖合同中记者看到,合同签署日期为2001年8月17日,买方是阮先生的妻子王女士,所占份额为100%。卖方是超群厨具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合同上注明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号码以及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买卖双方都有签字。
在龙岗区人民法院开具的传票上,记者看到王女士是被传唤人,案由一栏写的是“房屋买卖纠纷”,该案将于2008年1月22日9时30分开庭。谈及被告上法庭的事情,阮先生说,一个月前,他们在海南收到了这张传票,随票还附有应诉通知书和原告起诉状副本1份。民事起诉状的原告正是超群厨具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原告以“被告长期拖欠原告的高额购房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
阮先生说,购房款总数为107106.00元,他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向该公司支付了超过30%的房款。合同附表四第4条规定:“70%的房款柒万整向银行办理按揭。”但是合同签订后,双方一直没有到银行办理按揭,因此剩余房款一直没有支付。
阮先生说,就算因为购房款的问题,双方出现纠纷,但是现在问题还没有解决,该公司就私自做主把房子出租了,这种做法实在让人不能理解。
卖主不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来到超群厨具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采访。一名工作人员称有关负责人正在会客,让记者稍等片刻。记者等了10多分钟后,一名中年男子出来接待。
阮先生说,他之前的购房款就是交给这个人的。该男子称,自己只负责收钱,其他事情不清楚,具体事情要问另一位负责人刁先生,并让记者到会议室等候刁先生。记者又等了近20分钟,没有见到刁先生。记者在阮先生房子附近准备拍照。一名男子上前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