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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深圳检察事业发展 61名老党员获颁勋章
网上收集 2008/1/10 9:58:32 (132)

1月9日,深圳市检察院隆重举行了全院党员干部大会暨党员纪念勋章颁发仪式。深圳市检察院61名党龄30年以上,在深圳工作20年以上的党员干部在热烈的掌声中被授予纪念勋章。据悉,这次受勋的老党员共有61名,50名已经光荣离休,11名仍然奋斗在第一线。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之初,内设4个科室,与深圳市法院共用一栋12个房间的旧楼房办公,同时也是检察人员的宿舍,“办公靠手,办案靠走”。就是在这种艰苦的条件下,深圳市率先在全国建立第一家“经济罪案举报中心”,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控事务官制度,案件管理制度等等。

  戴上了纪念勋章的赖伯瑾今年71岁。他是个老党员,1969年12月入党;也是个老深圳,1987年9月到深圳工作。赖伯瑾早年在唐山市公安局工作,后来调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1987年调进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在深圳市检察院工作期间,他曾在研究室从事综合工作,是深圳市检察院的“大笔杆子”,他所撰写的检察理论文章,多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理论成果。后来赖伯瑾轮岗交流到当时的批捕处,投身于火热的办案一线,曾获得过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多个荣誉称号。

另一个勋章获得者李小红也见证了深圳特区检察事业的发展。李小红在公安机关工作了十年,1979年检察机关重建,她被调到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1985年调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李小红回忆说:“我刚来的时候,反贪部门就一辆车、一部电话,条件很简陋。现在检察院的变化真是太大了!我们看着都高兴。”1995年,李小红参与办理‘420’骗税偷税大案工作,由于该案涉案值巨大,当时从全国检察机关、税务机关抽了100多人办案。李小红是后勤组组长,整天忙忙碌碌,为办案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保障。“我们都一心扑在工作上,奉献的愿望特别强烈,没有谁计较得失。能做一次漂亮的绿叶,也是难忘的经历。”

  白新潮检察长在勋章颁发仪式上表示,深圳市检察机关要以此次活动为切入点,铭记老党员、老同志们奋斗历史,总结老党员的实践经验,发扬他们崇尚改革、锐意创新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先锋意识,落实深圳市委以思想大解放催生大举措推动大发展的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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