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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办法
网上收集 2008/1/12 23:00:04 (124)
   根据广东省政府和铁道部的要求,为了安全有序地组织2008年春运外来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工”)团体乘车,方便厂矿企业外来工返乡提前订购春运团体火车票,减轻车站售票的压力,广铁(集团)公司在总结历年春运外来工团体订送票组织工作的基础上,结合2008年春运售票的新特点,按照“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和谐春运”的要求,制定2008年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办法。 

一、特点 

    借助计算机网络、通讯等手段,开展网上订票,避免订票人员多次往返订票点,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最大限度方便企业订票;采取银行交款的方式,消除企业订票人员携带大量现金往返订票点的安全隐患,确保铁路票款的绝对安全;新增节后部分地区主要车站返程团体票的预订业务,方便外来工团体节前订购节后返程票;结合电话订票已在广东地区成功推广运用并被大多数旅客接受的实际情况,外来工团体订票工作将面向较大企业的订票需求,以“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订票计划兑现率”为宗旨,较小企业的外来工返乡宜通过其它购票方式购买车票。 

二、原则 

    坚持高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除企业登记、信息变更、资格审核、领取数字证书介质和取票需到取票点外,其它订票环节均在网上进行,在审核企业订票资格、安排计划、车站制票(送票)、企业取票时,铁路纪委(路风)、公安、团委等部门派员到现场进行监督。 

三、具体办法 

1.集团公司设置一个订票网站,由集团公司组织审核企业的订票资格、集中安排企业的订票计划。 

2.在广州、广州北、佛山、深圳、东莞东、惠州、汕头车站以及中山市设立八个取票点,由各设点站办理企业登记、信息变更、资格审核、发放数字证书、制票、发(送)票及收款结帐工作(中山点由广州东站负责)。企业可预订广州、广州东、佛山、东莞东、惠州、汕头、深圳、深圳西站节前始发的春运临客硬座车票以及衡阳、岳阳、长沙、株洲、怀化、耒阳、邵阳、永州、常德站部分节后始发的春运临客硬座返程车票。 

各取票点地址、业务咨询电话: 

 广州点(广州市黄沙大道61号)   电话:020-61359124 
 广州北点(广州北火车站)  电话: 020-61356850
 佛山点(佛山火车站)   电话: 0757-82838220
 深圳点(深圳火车站)  电话: 0755-82335623
 东莞东点(东莞东火车站)  电话: 0769-86291030 
 惠州点(惠州火车站)  电话: 0752-5823070 
 汕头点(汕头火车站)  电话: 0754-6338814 
 中山点(中山市中山四路33号“中山市交通运输仓储配载中心有限公司”) 
电话:13527650537(广州市手机,12月18日前)  电话:13726125144(中山市手机,12月18日后) 


以上业务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2007年12月12日-企业取票截止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3.铁路春运外来工团体票原则上适用于用工规模(经地方劳动部门确认的企业招用流动人员数量)不少于150人,申报节前车票总数量不少于100张,每批次相同乘车日期、发站、到站车票不少于20张的企业预订,外来工团体车票(包括节后返程团体票)的票面印有“团”字字样,不办理退票和改签手续。 

4.订票企业所订车票仅限于本单位组织外来工返乡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转售、加价发售给其它单位或个人。订票前企业须与铁路部门签定《订取外来工团体票协议》(以下简称《订票协议》),取票时企业须提供《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企业乘车人员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乘车人员登记表》,须在每张团体车票的背面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铁路部门将组织人员对企业的订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转让转售”、“加价发售”或“炒票”行为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按《订票协议》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理。 

5.为确保外来工团体车票能真正到达外来工手中,订票企业必须将订取外来工团体票的有关规定向本单位员工广泛宣传,认真履行《订票协议》,违反协议约定的将被取消订票资格。 

6.除铁路部门公布的外来工团体火车票订票网站、取票点外,其它 “火车票代售点”、旅行社等单位及个人一律不准中介或办理铁路春运外来工团体票。为确保服务质量,维护旅客利益,集团公司设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路风监督电话:020-61323039(开通时间为2007年12月12日-企业取票截止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7.订票企业必须指派本单位正式员工办理外来工团体订票业务,不得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办理,在派员领取数字证书介质、取票、结帐时,必须为同一经办人,并与企业登记信息一致,否则不能办理相关业务;同一经办人不得代理法人代表不同的多家企业办理订票业务。 

8.为了确保订票企业的真实性,便于落实相关责任,提高铁路收入部门确认到款的准确性,要求订票企业只能使用自身的对公账户支付定金(用于支付定金的对公账户以下简称“定金支付账户”)。深圳点试行委托银行代扣订票定金的定金支付方式,有关支付定金的具体要求参阅网站公布的《深圳点外来工团体订票定金支付办法》。 

9.订票业务流程 

由于全国铁路春运运行图等相关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以下业务流程第五步及以后步骤的安排日期如有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请注意网站公告。 

第一步:信息发布(时间安排自2007年12月12日起) 

铁路部门自2007年12月12日起开通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网站(网址:eticket.gzrail.com.cn),陆续发布往年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企业资料、2008年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办法及相关业务通知等信息,供广大企业上网查询。企业领取数字证书介质后须使用数字证书介质上网查询最新公告。 

需要订票的企业必须在网站下载打印铁路部门制定的《订票协议》和《订票企业信息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到深圳点办理订票业务的企业还须在网站下载《订票定金付款授权委托书》,按要求认真阅读、填写,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备使用。2005-2007年春运订过票的企业(以下简称老企业)必须认真核对网站公布的本企业原登记信息,如部分信息发生改变,应在申报表相应项的备注栏注明“已改变”。所有订票企业必须在《申报表》中填写正确的定金支付账户信息(开户行全称、账户名称、账号),一旦确定,不得更改;企业支付定金时所使用的账户必须与申报的账户保持一致。 

第二步:企业登记、信息变更、资格审核、发放数字证书介质(时间安排为2007年12月18日-12月21日共4天) 

铁路部门于2007年12月18日-12月21日在各取票点(其中汕头点的时间安排为2007年12月18、19日两天)为订票企业集中办理新企业登记、老企业信息变更、资格审核、发放数字证书介质等一条龙业务,取票点分别设立业务受理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发放数字证书窗口(以下简称“发放窗”)办理相关业务。

新企业(2005-2007年春运均未登记过)可按就近的原则选择某一取票点办理相关业务,老企业必须按网站指定的时间到原取票点办理相关业务。新、老企业的经办人办理业务时必须携带《订票协议》(一式二份)、《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地方劳动部门认可的用工证明(以下简称《用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有数字证书介质的老企业需携带数字证书介质,到深圳点办理订票业务的企业还必须携带《订票定金付款授权委托书》。 

1.新企业登记、老企业信息变更 

企业经办人在受理窗递交《订票协议》(一式二份)、《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用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有数字证书介质的老企业还需递交数字证书介质,其中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用工证明》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受理窗工作人员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给经办人。新企业需经过系统验证后确系新企业方可登记,如系老企业不能重复登记。对用工规模少于150人或不申报对公账户信息的企业不予以登记或进行信息变更。 

(1)新企业登记 

受理窗工作人员将《申报表》上的企业信息输入系统(用户登录密码由经办人通过小键盘自行输入设定),经办人通过对外显示屏确认无误后,在《申报表》“确认签名”栏签名完成登记。 

(2)老企业信息变更 

老企业的部分信息(除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外的其它信息)发生改变或密码遗失时,由受理窗工作人员在系统中修改相关信息,经办人通过对外显示屏确认无误后,在《申报表》“确认签名”栏签名完成信息变更。变更信息前必须验证用户密码(用户密码由企业经办人通过小键盘自行输入,密码遗失时必须予以重置);对于信息未发生改变(包括密码未遗失)的老企业,
阅读(124)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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