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男子拿着老板给的7万元港币来深买车,却将钱挥霍一空。为隐瞒事实,该男子竟然报了假警,谎称自己被人抢劫。15日,福田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男子作出行政拘留10天并罚款500元人民币的处罚。
1月15日上午10时许,福田公安分局福强派出所接到一名香港男子报警,称在1月14日晚上10时30分许,其开车行驶至皇岗口岸某休闲中心附近时,被一辆蓝牌小汽车撞停,他下车准备和对方理论时,被对方三名男子持刀挟持到车上,抢走身上的7万元港币。
接到报警后,值班所长黄镇雄立即带领民警出警,并很快找到报警人冼某,将其带回了派出所协助调查。经了解,冼某为香港人,可是一番询问之后,民警发现冼某的话前言不搭后语,其多处口供与事实存在较大矛盾,民警当时就觉得他有可能在说谎。为了查清事实真相,副所长朱文波亲自前往调取案发现场视频资料,并走访了附近群众,均没有冼某所说的被3人持刀拉上车抢劫的情况发生,彻底证实冼某的陈述纯属子虚乌有。
在大量证据面前,冼某交代自己这几天在深圳将老板用来买车的7万元港币挥霍一空,回香港后怕无法向老板交待,于是就谎报被抢劫的经过。为了达到“真实”的效果,他还于当天去了口岸、休闲中心附近等地,并设计了“被抢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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