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1月20日)起,深圳小学生和初中生将迎来为期4周的寒假。中专、高中(含职高)的寒假则将从27日开始,共3周。2008年2月18日开学、上课。这是记者日前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的。
义务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补课
深圳市教育局再三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寒假期间给学生补课或上新课,增加学生假期负担,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放假和开学。教育局要合理安排好假期教师休息及培训等工作。
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必须申报
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小学校在寒假期间可布置适量作业,特别是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精心组织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凡寒假期间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必须符合有关申报程序,并以保障安全为前提,按照《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中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寒假前各校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此外,教育局特别要求,放寒假前各中小学校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包括“防游泳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食物中毒、防一氧化碳中毒、防突遇自然灾害、防不法分子伤害”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家长注意假期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教育孩子不要参与有害身心健康、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不进入网吧、游戏机室,离家外出必须预先告诉家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