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安监、城管、工商、交通等部门负责人兵分七路,深入深圳六区和光明新区,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安全督查,深圳市公安部门还通报了本月初查处的两宗较大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查获25吨烟花爆竹,并对3名涉案人员做出了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的严厉处罚。
当天下午,记者跟随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一康带队的检查一组,先后来到福田区梅林农批市场和景田综合市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情况。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检查,在福田区这两个农贸市场均没有发现有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门店。
深圳市安监局介绍,本次检查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施深圳市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以及《关于在深圳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效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督查内容包括各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履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职责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对辖区内城中村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针对性措施、烟花爆竹突发事件是否有紧急预案;节日期间值班安排以及是否设立、公布烟花爆竹举报电话等情况。
据介绍,深圳市公安部门从去年12月25日到今年2月22日将在深圳市开展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专项工作,重点加强车站、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严堵烟花爆竹的来源渠道,各派出所和巡警加强巡逻,查处路面兜售的非法行为;城管主要是摸清非法销售摊点,重拳大家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各街道办事处在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重点在“城中村”开展检查。截至目前,仅福田辖区就开展了9次专项检查,检查小门店1163家,没有发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现象;共查获燃放烟花爆竹行为3起,对相关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理。福田区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广泛宣传,市民对烟花爆竹的安全观念逐步提高,无证无照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私自燃放的行为逐年有所减少。
另外,记者从深圳公安部门获悉,根据有关规定,未经批准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将被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行政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违者将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深圳警方表示,本月上旬,警方分别在平湖和观澜查获了两宗较大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一共查获25吨烟花爆竹,并对3名涉案人员做出了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的严厉处罚。公安部门近期将公开销毁这批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