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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名不能拍卖
网上收集 2008/1/31 15:32:00 (122)
“广东以及整个珠三角都不允许拍卖地名。”昨日(29日)上午,在东门文化广场,深圳市地名办就目前正在公示的地名规划与部分市民举行了座谈。座谈会上,针对有市民提出的深圳可拿出一些地名拍卖的建议,深圳市地名办负责人表示,地名是一种公共资源,不能轻易拿来市场化。

    最近,深圳市地名办公示了刚刚编制完成的地名规划,这部规划中既重视保护老地名,又对新地名进行了规范。在昨日的座谈会上,很多市民都对规划重视老地名的保护表示了赞同,但也有市民提出,配合深圳的国际化,应把福田区改为亚洲区,罗湖区改为美洲区,宝安区改成非洲区,龙岗区改成奥运区,把盐田区改为大洋区,甚至在深港共建国际大都会的过程中,再设立一个地球村区。这位市民还进而提出,深圳还可以拿出一些地名来进行拍卖,由一个专门基金会来管理拍卖招商所得资金。

    “根据我们的经验,如果拍卖地名给企业,可能赚取了一百万的拍卖费用,但一旦企业倒闭想把地名改回来,可能要花上千万。”深圳市地名办负责人说,拍卖地名的做法,以前在内地一些城市曾经试过。但一个地名以企业名字命名后,一旦想更改回来,相关区域所有市民的身份证、通信地址以及单位的相关注册、通信地址都必须随之更改,其社会成本奇高。“虽然在国家层面对地名能否拍卖并没有做出严格的规定,但在广东省是非常明确的,《广东省地名条例》便明确规定,地名不搞有偿处理。”

阅读(122)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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