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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新年1号文件:加快总部经济发展
网上收集 2008/1/31 15:41:35 (171)
  1月30日,“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新闻发布会在深圳五洲宾馆举行。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应力、副市长陈应春以及各区、市属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了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刘应力在会上介绍深圳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时指出,深圳市政府把“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作为08年政府1号文件发布,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对于深圳加速发展总部经济的高度重视。刘应力介绍说,总部经济作为国际分工的高端环节,是总部企业充分聚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强力带动和辐射作用的经济形态。总部经济已经成为城市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目前,深圳正处在承接国际制造业向服务业高端环节转移的重要时期。加快发展总部经济有利于推进深圳的国际化城市建设,在更高层次融入全球经济。

    在谈到总部经济发展目标时,刘应力指出,深圳将经过5到10年的努力,争取一批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一批企业进入专业领域世界500强,一批企业进入全国500强。到2010年,总部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9%,对全市税收直接贡献率达到18%。

  刘应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市政府将通过“4个结合”来对发展总部经济进行具体部署。首先是市场手段与政府培养的结合;其次是引入新总部和现有总部的结合;然后是总部经济与现有产业的结合;最后是引进来与走出去的结合。刘应力强调,目前深圳第三产业的产值与第二产业已经基本持平,其中金融产业产值已经占GDP的10%,并且人均GDP已超过1万美元,这为深圳加速发展总部经济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在谈到深港经济关系时,刘应力表示,深圳发展总部经济不会对香港经济产生影响。深圳与香港已经在许多方面进行了合作,特别是服务业的紧密合作。由于深港之间地理环境的特殊性和产业的互补优势,为深港经济合作提供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

    陈应春在会上强调,深圳发展总部经济时会对高新技术、物流、金融、文化这4大支柱产业一视同仁。同时,市政府将对以往的有关4大支柱产业的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对有抵触作用的旧政策将予以废除,无法达到新政策标准的将予以修改,直至达到标准。

    市发改局局长陈彪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深圳发展总部经济不会与国内其它发展总部经济的城市形成竞争关系。陈彪指出,由于每个城市发展总部经济时都有自身的特点,所以各个发展总部经济的城市之间将会形成互补互利关系,促成各城市共同发展。

阅读(171)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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