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就乔迁进招商名仕小区的杜俞,至今心情不太愉快。住进去不久,就想把在罗湖的户口迁至南山,但却被告知他这套房子原来的户主没有迁走,派出所没办法给他落户。
他通过中介公司辗转找到卖方。昨天卖方告诉他:自己其实只是第二任主人,第一任主人的户口才是应该迁走的,他的户口还在福田根本就没有迁入到招商名仕小区。现在,第一任业主根本没有办法联系上。
按照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的规定,一套房子只能有一个户主。杜俞说,他现在正在迫使中介公司找到第一任业主。如果第一任业主不愿迁走,他可以考虑把自家三口人落到第一任业主户口下。不过,他也不清楚派出所是否允许。实在不行,他准备起诉中介公司,要求退房。
昨天下午,杜俞找到一名律师咨询。律师告知,如果起诉的话,被告方除了中介公司,还应包括第一任业主。《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公民迁出本辖区应主动申报。条例第六、第十、第二十条还规定了对不按规定申报者的处罚方式。该条例对户口本身如何处理并无具体规定。因此,派出所对这一情况,一时觉得难以处理是情有可原的。作为新房东,杜俞取得新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在内,已具备《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的报入户口的条件。凭房地产权证、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及近期照片,新房东即可向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公安部门申报户口。从逻辑上说,由于老房东违法,所以新房东的合法事情也不能做。这实质上是允许老房东继续违法。新房东杜俞可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催促老房东无果,可就此向法院提起违约或侵权之诉。
就此,这位律师提醒市民: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在买卖协议中标注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该条款要明确约定售房者及其家属户口迁出的时间,并明确不及时迁移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如规定每逾期一天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几赔偿购房者损失等,以此迫使售房者严格按合同履行。
“空挂户”引来一串麻烦
“空挂户”是人户分离的一种现象,指公民户口迁入某地后,居住、工作却在另一地点。据了解,近年来深圳因人才流动、搬迁等原因造成的户籍人口的户口空挂现象严重,给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带来了不便。
“空挂户”不仅给人口和治安管理带来难度,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且大大增加了基层街道、社区工作站的服务难度。此外,市政道路规划、公交车辆、公务员配置等一定程度上参考户籍人数,“空挂户”增多易导致区域资源配置合理性出现偏差。
“现在社区里有一些户口空挂的,他们的户籍在社区,但人早就不住在这里了,给社区工作带来了不便。”深圳多位社区工作人员反映了这一现象。
户口空挂对计生工作的影响最大。“空挂户不好找,每次计生登记和计生检查都无法找他们核对信息。有留电话的还可通过电话通知他们到社区参加核对,但不少居民因为长期没有跟社区工作站联系、电话变更等原因,根本无法联系到人。”粤海街道办科技园社区工作人员反映。
这些年特区内的许多企业迁往宝安、龙岗甚至是深圳以外的地区,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户口空挂。
户口空挂者自己最受影响。赵朋像杜俞一样,最近也因户口问题遇到烦恼。他到目前服务的这家公司应聘,一切都通过,在办入职手续时,公司要他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他回户口所属的社区办理时却遇到了麻烦,因为长期不在那个社区住,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称无法证明他的生育状况,不肯为他开。后来他找朋友帮忙才算搞掂,差点失去了到手的工作。
一位社区工作站站长建议:户口空挂这一群体的居民应该重视自己的户籍问题,尽快实现“人户合一”,既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也能方便社区工作。不过,他也表示,转移户口也没有强制性。他希望,户口空挂者,能把联系方式留给当地派出所和社区工作站,在必要时能找到人。
深圳大学知名社会学者殷秋明说,目前,对已经产生的“空挂户”,除了督促其尽快将户口迁到居住地外,现实条件中,没有更加有力的措施对这种现象加以制约。只有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由政府主导,对公安、民政、劳动人事、社保、计生、工商、税务、房管乃至金融等部门的基本信息进行整合,实行微机联网,达到资源共享。对人的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地、家庭婚姻情况等相关信息能实时更新查询。通过社会各方面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多方施策,人户分离现象才有可能逐步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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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