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交往的男友觊觎自己的财产,深圳一女子被男友绑架。记者从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获悉,因涉嫌抢劫罪,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某和王某某日前依法批准逮捕。
2007年9月,犯罪嫌疑人张某(男)与事主彭某某(女)相互认识并开始交往,在交往的过程中,张得知彭有几十万元,准备回家买房、买铺,张想骗她的钱,骗她开餐厅,但彭并没有上当,张便想直接抢。
张某找到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商量将彭抢了,两人商定由李打电话约彭某某出来将其骗到宾馆后实施抢劫。2007年11月21日,张、李二人准备了弹簧刀、胶带、尼龙绳、手套等作案工具,叫来广州的王某某一同实施抢劫。
一切准备就绪后,张某和李某便于11月21日下午2点多到福田区某宾馆开了一间房,当王赶到房间后,李便打电话编造理由约彭某某出来。11月21日下午6时许,李某自称“王鹏”打电话约彭某某到华强北吃饭。到了晚上8点多,当彭到达华强北并由李带到房间后,王、李两人便动手将彭某某按在床上并用绳子将其手脚捆住,用手巾将眼睛蒙住并用胶带缠住,同时,威胁其不得反抗。
将彭控制住后,王某某便负责看管彭,而躲在柜子里的张某便出来从彭的包内拿到其住处的钥匙并和李某某二人赶到其住处,在房间搜到了港币5000元、人民币1000元,并搜出三张银行卡。随后,张、李二人又返回到宾馆房间内由李逼出了彭某某两张银行卡的密码,并由张、李二人从该银行卡内取出了人民币10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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