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男)与彭某某(女)在交往过程中,得知彭有几十万元,就想出各种理由欺骗彭某某,但彭并没有上当。于是张就联合李某某、王某某对彭某某实施抢劫。近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捕了这3名犯罪嫌疑人。
2007年9月,犯罪嫌疑人张某与事主彭某某相互认识并开始交往,张得知彭有几十万元,准备回家买房,张便想骗她开餐厅,但彭并没有上当,张便想直接抢。张某找到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商量对彭进行抢劫,因彭认识张,两人商定由李打电话约彭某某出来将其骗到宾馆后实施抢劫。
2007年11月21日,张、李二人准备了弹簧刀、胶带等作案工具,叫来广州的王某某一同实施抢劫。将彭控制在宾馆后,张某和李某某拿着彭的钥匙,赶到其住处搜到了港币5000元、人民币1000元,并搜出三张银行卡。随后,又逼出了彭某某两张银行卡的密码,并从银行卡内取出了人民币10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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