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燃气集团今天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从3月起办理管道天然气预收气款差额退款。
此次退款是执行市物价局去年12月《关于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试行)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市燃气集团将退还2006年8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向客户预收的管道天然气气款与按该文件规定计算的气款的差额部分。此前,燃气集团按3.95元/立方米的价格预收天然气费,现行价格是3.5元/立方米。
根据公告,此次应退气款范围为2006年8月天然气转换以来到2007年11月已预收管道天然气气款的居民、公共工商业和福利用户、商业用户。燃气集团将从2008年3月份起通过银行划拨气款日起抵扣已收气款差额。客户自行到该公司办理退款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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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