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因琐事与丈夫发生争执冲动地从行驶的机动车跳下,而丈夫事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妻子的危险行为,事后又赌气驾车离开现场,延误妻的治疗,致妻死亡。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丈夫张某批准逮捕。
2007年10月26日零时许,被害人李某(已死亡)到大冲村某酒吧找其丈夫(即嫌疑人张某),因张骗其说加班而实际上与朋友喝酒,夫妻双方起了争执。随后张某驾驶面包车送其朋友,李某坐在副驾驶位,路上夫妻两人又发生争吵,期间李某2次将面包车车门打开称要下车,嫌疑人张某虽减了速但未停车阻止李的危险行为。
至26日凌晨零时45分,双方再次发生口角,李某第3次拉开车门要下车,嫌疑人张某仍然未采取停车等有效措施阻止李,最终导致李某从车上跳下且后脑着地。张某作为其丈夫,不但没有履行夫妻相互救助的义务停车查看情况和救助被害人,反而认为其顶多只会摔伤臀部,便赌气加速驾车离开现场,导致被害人延误治疗,在被送到南山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符合坠落过程中头部与大面积钝性物体(如地面)作用导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阅读(179)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