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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火灾事故责任嫌疑人陈锦龙被依法刑事拘留
网上收集 2008/3/5 16:42:44 (150)
     本网从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经公安部门3月4日证实,“2.27”事故中责任嫌疑人陈锦龙已在汕尾市被抓获。3月3日下午17时,通过汕尾市人大,陈锦龙被解除市人大代表身份,目前被依法刑事拘留。陈锦龙,男,43岁,汕尾人,龙飞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同时,火灾事故另一责任嫌疑人,龙飞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会计兼业务主管陈永泉也于近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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