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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火灾两责任人被拘
网上收集 2008/3/5 16:51:02 (192)
  ◆ 陈锦龙的汕尾市人大代表身份被解除,公司业务主管陈永泉也被刑拘

   经公安部门3月4日证实,南山“2·27”火灾事故的责任嫌疑人陈锦龙已在汕尾市被抓获。3月3日下午5时,通过汕尾市人大,陈锦龙被解除市人大代表身份,目前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

    陈锦龙,男,43岁,汕尾人,龙飞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同时,火灾事故另一责任嫌疑人、龙飞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会计兼业务主管陈永泉也于近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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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乡细说陈锦龙其人

    昨日,自称是陈锦龙同乡的陈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称,陈锦龙是陆丰市城东镇水墘村村委书记,而此次火灾中的遇难者中,有几人正是陈锦龙的亲属。

    陈先生称,他和陈锦龙都是水墘村人,在深圳也见过几面,但不算太熟。他说,此次火灾遇难者中有几人就是陈锦龙的亲戚,陈瑶锡是陈锦龙的侄子,陈仕志是陈锦龙的内弟。

    陈先生说,陈锦龙2年前当选为村委书记,并当上了汕尾市人大代表。他们村里有20多人在深圳、东莞等地从事废品收购生意,陈锦龙算是较成功的一个,他在外赚了钱,就回到村里捐钱,号召大家重修祖坟、家祠,因此在当地尚算有威望。而村里人对陈锦龙也有另一种看法,认为他身为村委书记,却长期居住在外地,给村民办事造成诸多不便,也不利于村里事务的管理。

    陈先生说,火灾发生后,村里的人都在议论此事。大多数人都认为,陈锦龙应该自首,从道德上讲,勇于承担责任是一个村委书记、人大代表应有的做人标准。

    火灾也给同样从事废品收购行业的陈锦龙的同乡上了一课。陈先生说,火灾发生后,在深圳、东莞等地从事废品收购的同村人都拆掉了阁楼,让手下的打工者都搬到了附近租住的民房中。同时对收购站的消防设备进行了检查更换。

阅读(192)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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