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深圳在精神疾病和心理卫生方面面临诸多问题,而已经开展3年立法准备工作的《深圳市心理卫生条例》,今年1月被列为2008年度市人大立法项目,有望在今年出台。昨天,市人大卫生代表小组为此在康宁医院座谈。
据了解,2005年我市对18岁以上居民精神疾病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各类精神疾病终生患病率为21.19%,平均每5个成年人中,就有1人具有1种心理卫生问题。这一调查结果比浙江省的类似调查高出很多。按广东省要求,2000年我市精神卫生资源配备标准应达到每万人配备专业卫技人员0.8名,精神科病床1.2张,但我市直到今日都尚未达到。
近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精神疾病和心理卫生问题日益突出。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成为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大隐患。据康宁医院统计,2001~2005年,共受理司法部门委托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刑事案件412例,其中与精神病态有关而无刑事责任或有部分责任的有211例,占51.2%。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病人也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据康宁医院统计,仅2006年1~6月,该院收治由公安、城管和救助站等单位转送的“三无”精神病人181人次,约每天收治1人。
心理咨询业由于是新兴职业,人才缺口很大。而目前政府还没有制定出行业准入标准,心理咨询服务市场非常不规范。
进入立法程序的《深圳市心理卫生条例》,将针对上述这些问题制定相关的法规。据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人介绍,该条例将强调政府主导,心理卫生工作是政府行为;对目前各类心理卫生机构进行梳理,对主管部门、审批程序、准入标准、行业规范等作出规定;使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和管理程序更加明确,突出可操作性,如精神疾病患者的出入院方式、肇事肇祸的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程序、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救助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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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