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是深圳市检察院举报中心成立20周年纪念日,由于检方加大宣传力度,最近前来举报的市民群众也明显增多。这个举报中心不简单,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终结贪污贿赂案件134件,渎职侵权案件29件,其中85%以上案件线索来源于群众举报。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检察机关圆满办结两起深圳市某局干部涉嫌贪污、受贿的案件,使两名“蛀虫”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并追回全部赃款。近日,深圳市检察院将按照规定奖励该举报人。
据深圳市检察院举报中心有关人员透露,这两件案件的线索来源于去年春节的一次朋友聚会。当时,举报中心的一名检察人员在和朋友聚餐,席间,一名男子无意中谈起其在办理业务中遇到的一些违法现象,特别在说起个别官员肆意侵吞国家财产而导致单位形象受损时,言词激愤。检察人员立即意识到这其中可能隐藏有职务犯罪线索。
这位男子所指对象是与其有业务往来的政府某局机关工作人员,属于检察机关的立案侦查管辖范围。之后,举报中心与这位男子再次进行了沟通。检察人员向他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能、管辖范围、举报犯罪相关规定,希望他能更多地向检察机关反映其了解的情况。这位男子表示坚决拥护检察机关打击贪污腐败行为,但对是否正式举报,却顾虑重重。对此,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做了耐心细致的工作,打消了其顾虑。
记者了解到,在举报中心的安排下,侦查人员与举报人秘密见面,就举报内容、调查工作的配合以及案件保密、举报人保护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这位男子不但作为相关事项的证人提供了证言,而且在配合办案人员抓获犯罪嫌疑人、询问其他证人以及有关证据取证方面提供了不少帮助,为案件的顺利办理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2007年6月18日,市检察院办案人员经过数日细致缜密的调查,以涉嫌贪污罪对被举报人叶某立案侦查。通过审讯,犯罪嫌疑人叶某交待了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实,并供出被举报人某局科长钟某涉嫌贪污的重大犯罪线索。
根据嫌疑人供述,深圳市检察院于6月26日以涉嫌受贿罪对钟某立案侦查。该两案依法侦查终结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提起公诉。2008年年初,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人所得赃款几十万元人民币已全部追缴。
记者采访相关办案人员时获悉,举报人何先生存有顾虑十分正常。这名检察官表示:“检察机关有制度、有责任也有能力对其举报严格保密。我们的制度严格控制了接触举报内容人员的范围,决不会将举报材料和他的情况透露或者转给单位、被举报人。我们也及时指导何先生要增加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不要在公共场所、办公室用电话询问等方式了解查处的情况,不要随意议论举报事宜,避免泄密或惊动被举报人。在线索调查和案件处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也注意对何先生进行保护,尽量不干扰其本人以及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在其配合检察机关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对其感到为难之处、易显痕迹之处都采取尊重的态度协商办理,最终使得案件圆满办结。”
检察官点评:这两起案件的圆满办结,得益于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和举报人之间有效的沟通配合,以及之后举报中心和侦查部门之间的顺畅衔接,最终侦查部门在办案中深挖细查,取得战果。但是,我们最应该感激的是,何先生作为一名知法、守法公民负责任的举报行为。为此,检察机关按照规定对何先生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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