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城市更宁静,市交警局从今天起开展市区鸣喇叭整治行动,全市各交警大队都设置24小时投诉电话接受市民举报。
宁静的城市环境是每位深圳市民的美好心愿,然而,近一段时间,机动车在市区鸣喇叭被投诉的事情较多,特别是在货柜车辆行经的住宅区,高音喇叭的噪声打破了不少市民的宁静生活。针对这一情况,市交警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市区内机动车禁止鸣喇叭的整治工作。
禁鸣喇叭整治行动从3月10日开始,重点在市民生活住宅区、休闲区和商业区,以及市内各主要干道禁鸣区,为期三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机动车辆鸣笛的通告》等有关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内的道路,以及深圳经济特区以外的干道、主要街道,全天禁止鸣喇叭;设有禁止鸣喇叭交通标志的道路,全天禁止鸣喇叭”,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将每次处以150元的处罚,对有3次以上该项处罚记录的驾驶员,将列入市交警局交通违法重点人员管理系统“黑名单”,媒体将进行曝光。对环境造成极大噪音污染的高音喇叭,不仅要进行罚款,还将强制拆除扩音装置。
市交警局表示,交警部门将要求民警带头不鸣喇叭,慎用警报装置。(记者 王志明 通讯员 刘明)
投诉电话
市交警局 110
福田交警大队 83360197
罗湖交警大队 82235178
南山交警大队 26610880
盐田交警大队 25550431
口岸交警大队 83395303
宝安交警大队 27512122
龙岗交警大队 28917122
蛇口港交警大队 2669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