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伙分工合作,以外出嫖宿为由将发廊女骗至出租屋,用暴力手段实施强奸并抢劫。记者昨天(17日)从罗湖检察院了解到,该团伙中的3名男子已经落网,公诉机关以“绑架罪、强奸罪”对其作出了批捕决定。
2007年7月以来,该团伙开始作案,先由一人到发廊寻找作案目标,以外出嫖宿为由,将受害人骗至事先准备好的小轿车上,在轿车上等候的犯罪嫌疑人持刀威胁受害人,给她们戴上事先准备的帽子和墨镜,然后将受害人绑架至出租屋内,用殴打、拍摄裸照,用牙签插手指脚趾等方法威胁恐吓受害人,抢走受害人身上财物,并逼问出银行卡密码,把卡内资金全部取走,甚至强迫受害人向家人、朋友打电话索要赎金。该团伙作案手段残忍,实施抢劫后,还先后对受害人实施强奸。2007年8月18日,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公安民警将其抓获,被绑架的受害人也同时被解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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