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4日从深圳社保局获悉,为引导参保人到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该局即日起将享受门诊药品30%地方补充支付的范围由原有的社康中心,扩大到定点卫生所(室)、门诊部(一级及以上医院的门诊部除外)。也就是说,参保人在深圳市现有的640家定点社康中心,155家定点卫生所、诊所、门诊部看病,都可享受门诊打7折的优惠。
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008】180号)第三十八条规定: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门诊药品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分别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和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在深圳市定点社康中心就医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而在深圳其他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就医时享受不到本条规定的待遇。
扩大此范围目的在于更加方便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减轻参保人员费用负担,同时为深圳市社康中心之外的其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进一步引导参保人到社区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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