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深圳市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议案建议组共收到代表联名提出的、符合大会要求的议案18件,其中立法案15件,修订法规案3件。
截止到4月14日人大闭幕日,深圳市人大代表提交建议643件,比2007年的548件多出95件。深圳市四届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汤锦森在《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中对代表的努力作出积极的评价:代表们履职的态度认真,工作积极,基本上能够按照大会的要求提出议案。这些议案,既表达了代表们的意愿,反映了群众关注的问题,又从立法的角度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科学发展,推进我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建设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参照《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处理办法》,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符合提出议案的要求,但还没有条件比较成熟、方案比较具体可行、能够列入大会审议的议案。因此,这18件代表议案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在闭会期间进一步审议,并向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已经收到的建议和以后代表继续提出的建议,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闭会期间依法交由有关单位和组织办理、答复,并确定若干个重点建议进行重点办理和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还将以书面形式向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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