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上使“掉包计”诈骗,在没得手的情况下竟然明抢,致受害人摔下车死亡。昨日,两男子因涉嫌抢劫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2007年7月12日,男子张国然、王代勇伙同雷某(在逃)预谋以掉钱包为借口,并采用掉包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当天早上6时许,见程某一家三口在深汕公路坑梓路段白石路口等车,遂按事前分工进行作案。王代勇假装为蓝牌营运司机,将程某一家骗上车,雷某同时也上了车。车行驶不远后,张国然以找钱包为借口也上了该车,期间,张国然和雷某没有机会将程某夫妇的钱掉包。当车行至惠盐高速时,程某一家和张、雷都下了车。在高速公路上,张国然从程某包里夺走装有现金2万多元的塑料袋,跑上王代勇驾驶的车的副驾驶位。程某立即追上,王代勇见张国然上车后便开车。张与程拉扯争抢塑料袋,致程某从车上摔下致死。
法庭上,张国然认为自己犯的是抢夺罪。他说在车上他并没有与程某发生拉扯行为,也没有将程推下车,而是程拿到钱后急于跳下车才致其伤亡。王代勇则称自己是被张国然雇来负责开车的,并不知道他们是去做违法的事。他对于给程某一家造成的伤害深感内疚,愿意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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