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乡街道麻布社区某出租屋业主周某因其出租的房屋疏于管理,发生煤气中毒致人死亡事故。周某需向死者家属赔偿2万元,还被宝安区出租屋综管办处以4560元罚款。
据了解,3月3日,西乡街道麻布社区旧村某出租屋内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致人死亡案。3月2日中午,做室内装修的老乡把韦某喊来临时帮忙。当晚,两人就在麻布社区某出租屋里喝酒聊天,由于喝酒后时间已经很晚,便决定留宿。韦某在冲凉时,因卫生间不通风造成煤气中毒身亡。
随后,西乡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进行了案件倒查,发现该出租屋业主把房屋及房屋租赁的一切事宜交给他人代管,业主平时疏于管理,也未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手续,宝安区租赁办决定对业主周某给予4560元罚款。
同时,死者家属就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向周某提出索赔,在西乡街道办调解下,周某同意向死者家属赔偿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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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