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不少楼盘实行降价促销,部分先期购房业主于是向开发商要求退房或“降价补偿”。昨天上午,市律师协会、市房地产业协会召集部分开发商的法律顾问对此进行了研讨。
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尹成刚说,“我们欣赏部分开发商基于市场原因补差价给老业主,但不认为这是开发商应该负有的法律义务。”
桑泰地产近期表示会向先期“买贵房”的部分业主补差价。该公司法律顾问黄海涛对此作了说明。据介绍,今年3月底,该公司对其开发的桑泰丹华府三期推出特价优惠,均价由2万元/平方米调整为1.6万元/平方米,并承诺对已经签订正式合同的20多位客户按照差价全额补偿。他强调,此次降价促销行为是法律许可范围下,根据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作出的,是完全正常的。
阅读(191)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