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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酣睡意外猝死
网上收集 2008/4/24 10:53:37 (143)
  经宝安区松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宗因员工非因工意外死亡引发的赔偿纠纷前日终于圆满解决,死者家属接受了厂方的6.3万元补偿金。

    4月7日上午,松岗街道塘下涌社区某厂大门被人故意围堵,致使该厂无法正常进出货物。街道司法所接到应急中心电话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据调解员现场调查,这是一起因员工非因工死亡而引起的纠纷:该厂员工刘某系2007年11月份入职,任模具课工模技工一职,在厂外自己租房居住。3月30日晚上,刘某下班在家休息睡觉时意外死亡,于31日上午被人发现后报警,经法医初步检查,鉴定为“意外猝死”。死者家属听到消息后,一时无法接受现实,情绪过于激动,于4月7日上午把刘某骨灰盒摆放在厂方大门,不让厂方货车进出,死者母亲及老婆带上床铺,躺睡在办公室门口,不让厂方接见客户,严重影响到厂方的正常经营秩序。

    调解员介入案件后,分别找双方当事人了解事实的起因、经过并现场解释法律、法规规定。调解员调查到厂方没给刘某买养老保险,厂方代表表示,当初刘某入厂时明确表示拒绝购买养老保险并签下保证声明,厂方代表觉得是刘某的过错才造成现在无法得到社保部门的补偿,但愿意配合政府部门把相关善后补偿工作做好。但死者家属情绪过于激动,多次表示刘某是厂里的人,现在人去世了,厂方就必须把刘某的小孩(约1岁半)养大或者厂方必须支付家属15万元的赔偿,否则家属就采取天天堵门的措施。

    在多次劝说家属无效的情况下,调解员采取了延后调解的策略,让死者家属的情绪冷静下来后再做工作。经过二三天死者家属情绪相对平复后,通过调解员苦口婆心调解劝说,双方当事人基本达成了初步调解意向,并随后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签下了协议:某厂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人民币63000元,家属不再追究厂方任何法律责任。签完协议后,双方当事人都对结果表示满意,并对司法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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