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焦点 > 深圳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员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须知
深圳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员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须知
网上收集 2007/11/20 11:33:14 (157)
内  容
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员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须知
法律依据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申请条件]
员工供养直系亲属不符合供养年龄,但丧失劳动能力的。
申请材料
[提供材料]
单位或工伤保险部门委托书、有关病历材料、身份证(以上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四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决定机关
程  序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凭《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申请鉴定并领取《鉴定通知书》;
2、填写《深圳市职工因病(非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须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鉴定并领取回执;
4、申请人或被鉴定人凭回执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鉴定结论。
时  限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网上受理  
状态查询  
咨询投诉  
办理机构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网站地址 http://www.szsi.gov.cn
时  限  
受理时间  
受理地点  
阅读(157) (责任编辑:城市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荣誉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8 bj1.com.cn 首都热线 版权所有 QQ:165687462
中国·北京 粤ICP备14047004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