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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赴港收钱财 港女4月嫁3夫
网上收集 2007/12/20 15:04:47 (122)

    被告李某一审获刑1年,并处5000元罚金

     香港籍女子李某在4个月的时间内,嫁给内地3名男子,帮助他们赴港居住。日前,龙岗区检察院起诉被告人李某、陆某骗取出境证件一案,已由龙岗法院作出判决,李某获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陆某获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李某系香港籍女子,自2006年7月至同年10月期间,她经人介绍先后与内地男子黄某南、黄某志、熊某在深圳、珠海、香港3地办理结婚手续,然后帮助三人提出赴港澳申请。其中黄某南、黄某志在李某的协助下,凭结婚手续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赴港手续,获得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赴港探亲签注。通过假结婚助人赴港,李某获得了2万多港元的报酬。被告人陆某一直在本案中起穿针引线的作用,令假结婚双方得以保持联系,并陪同黄某南办理赴港手续,陪同李某和熊某在香港湾仔一家律师楼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事后获得一定报酬。

阅读(122)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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