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集团:天然气比石油气实惠
3.5元/m3的天然气试行价,到底是贵还是便宜?
燃气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深圳管道液化石油气的热值约为天然气的2.8倍。用户在进行天然气转换之后,气表与以往相比,将要走得更快,气量总量接近原来总量的2.8倍。按照天然气所需体积是液化石油气体积的2.8倍计算,根据此比例,目前的液化石油气价上调为18.6元/m3,那么换算成天然气价格按18.6除以2.8计算,结果约为6.64元/m3。
目前,深圳市燃气集团施行的天然气价格是3.95元/m3,相比之下,比液化石油气便宜2.69元/m3。而从2007年12月开始,居民生活用气试行价格定为3.5元/m3后,用每立方米天然气则比用液化气便宜3.14元。
居民用户:多收的钱如何退?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先生表示,今年两会上他就提出过天然气迟迟不定价的问题。杨代表还有一个疑问:今年4月,燃气集团表示3.95元/m3不是暂定价,而是预收价,二者的区别就在于“预收价”,等最终定价出来,要照此给用户多退少补,而“暂定价”则表示,在一段时间内,就要按照这个价格收,等最终定价出来,不论多收了还是少收了,都不会再多退少补。
市民关心的是,那么现在这个“试行价”,是和预收价一样,等将来最终定价出来了,会不会也多退少补?还是和“暂定价”一样,“不论多收了还是少收了,都不会再多退少补”?
按市物价局的要求,“按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出台后再按多退少补”,那么是否自3.5元的试行价执行之日起,燃气集团就该开始按照3.95元—3.5元=0.45元标准,给58万用户补足差价呢?多位市民对此表示了疑惑。住在翠海花园的刘丽丽小姐粗略算了一下,她家月均大约用气30m3,作为2006年8月16日第一批转换的用户,到2007年11月16日止,共15个月时间,按照3.95元/m3计算,共缴费1777.5元。现按照3.5元计算,需要返还1777.5-1575=202.5元。
一种声音
迟迟不定价想试市民底线?
人大代表杨先生说,“我就想不通,定价不就是综合成本、企业利润、市民承受能力等等因素,形成个作价公式吗?为什么等了快要一年半,才出来个试行价?定价到底有什么难处?”
业内人士猜测,迟迟不定价,一个原因就是国际气价一路走高,燃气集团希望观望等到一个高点后,再提出开听证会定价的申请,从3.95元/m3到3.5元/m3,却始终不最终确定价格,其实就是在试探市民的心理承受底线。
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对于上述问题,燃气集团表示,今日会给出“详细解释”。